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第一百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立案,不能上诉,可以申请复议。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通常情况下,刑事案件在一个审判流程中只开一次庭,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者天数根据具体案件而分别。当在第一次开庭时出现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形时,就同一案件就会开两次庭。但无论怎样法院都会控制开庭的次数,每个案件都会在庭审前做好准备,争夺一次开庭审理完毕。这样做有利提高审判效率、集中解决法律问题,避免因屡次开庭、拖延开庭而损害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国家行使刑罚权。因此,法院开庭审理刑事案件也必须遵守效率原则和集中审理原则。二、可否当庭宣判:《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限定:“当庭宣告裁判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裁判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裁判的,应当在宣判后将裁判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8条的限定:在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出一个半月。若有特殊情形,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准许或者决定,能够再延长一个月。同时,裁判时也无需再次开庭。
上诉后,一审法院会在上诉期满后10日内将案卷移送二审法院。二审法院收到案卷后在2个月内开庭或不开庭审理并做出裁判。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02人已浏览
600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