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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申请。 《刑法》75条规定了缓刑犯罪应当遵守的规定,有如下几条: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
判缓刑有事外出,应向考察机关报告并经批准。《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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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由居住地司法局(所)负责管理和实施社区矫正未在户籍所在地被判刑,且在外地无固定居住地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在户籍所在地实施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五条 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或者离开监狱前,书面告知其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和逾期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判决、裁定生效后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假释证明书副本等法律文书,同时抄送居住地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收据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狱之日起十日内向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告知其在三日内到指定司法机关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知决策机关
1、你在缓刑期间遵守规定即可。2、(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或者因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查出有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漏罪未作判决而收监执行数罪并罚的,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之内。
1、你在缓刑期间遵守规定即可。2、(1)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2)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3)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察期间内一般不适用减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对原判刑期予以减刑,同时相应缩短缓刑考验期,但减刑后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判拘役的相应缩短的缓刑考验期最低不能少于二个月,被判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短不能少于一年。被宣告缓刑的,原判的附加刑不适用缓,在缓刑考验期内附加刑同时执行。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期,或者因在考验期内又犯新罪或者查出有判决宣告之前还有其他漏罪未作判决而收监执行数罪并罚的,原执行的缓刑考验期不计算在刑期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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