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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婚跟首婚程序上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感情很好,礼金要求又不高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这方面的习俗还是有的。如果礼金要求超出了预期或者承受...
离婚后一般不要求退还彩礼,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支持退还彩礼: 一、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实没有共同生活; 第二,婚前支付,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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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婚跟首婚程序上没有什么区别。 2、如果感情很好,礼金要求又不高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毕竟这方面的习俗还是有的。如果礼金要求超出了预期或者承受能力的话,建议协商解决,毕竟感情第一,不要伤了和气。如果感情自我感觉都不牢固,建议三思而后行,毕竟婚姻不是儿戏,感情不能以礼金多少来衡量。另外,也可以选择与女方协商礼金的形式,进行婚前财产公正,明确约定礼金的归属。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婚前给予并导致给予人生活困难的,法院支持彩礼返还; 2、如果给予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给付的,不予支持; 3、判决不离婚的,则不能支持当事人彩礼返还的请求。返还彩礼的,应当给予支持。
1、解决彩礼纠纷时,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取结婚证书的,解除同居时彩礼原则上不予返还。 2、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还请求。如果给付彩礼之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人要求返还彩礼的,不予支持,因为此时夫妻尚作为一个共同体,遵循夫妻法定财产共有制。如果当事人在离婚诉讼时提出该项请求法院准许离婚的可根据情况作出是否支持返还彩礼请求;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能支持当事人返还彩礼的请求。 3、必须是当地确实存在婚前给付彩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大量存在于我国广大农村和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迎亲嫁娶,多是按民风、习俗形成的惯例。如果当地没有此种风俗习惯存在,就谈不上给付彩礼的问题。对于不能认定为彩礼的、属于男女交往间所为的给付财物如何处理,要视具体情况及性质,由法院依法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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