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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期间申请执行人死亡的,法院会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的法定继承人请求依法恢复执行的,待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债权等权利并申...
对于执行裁定书执行到期债权用 1、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享有债权。 2、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 3、第三人对到期债务没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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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向执行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财产线索后,执行法院应当向第三人发出冻结债权执行裁定和履行通知书,要求第三人直接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如果第三人在收到履行通知书后,仍然擅自向被执行人履行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以及妨碍执行的责任。但是第三人可以对该债权提出异议,法院无需审查即裁定执行中止。但是第三人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的异议,不能导致执行中止。
我国的刑罚包括5种主刑和3种附加刑。主刑包括:控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拘役作为刑法主刑之一,由人民法院判决,在公安机关执行。对于犯罪情节不严重的案件,判处几个月拘役是常见情况。那么,如何执行拘役呢?根据我国法律,拘役期限不足一个月、六个月。所以人民法院在判处犯罪人员拘役刑罚的时候,一般会将刑期控制在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就近由公安机关执行。同时,在执行期间,被判拘留的罪犯每月可以回家一天到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情支付报酬。
依据的规定,被执行人的财产在外地的,申请人可以向申请执行,然后由法院委托外地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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