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到执行裁定书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裁定书中的义务,超过了期限申请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届时当事人名下财产将会冻结,当事人觉得有异议的,当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出异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级别管辖异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受诉人民法院违反级别管辖规定,案件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或者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受诉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并在受理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裁定: (1)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2)异议成立的,裁定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第二条在管辖权异议裁定作出前,原告申请撤回起诉,受诉人民法院作出准予撤回起诉裁定的,对管辖权异议不再审查,并在裁定书中一并写明。由以上可知,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应当用书面形式。你可以跟主审法官说你们没有收到关于管辖权的裁定书,口头通知是违法的。那么法官应该会明白,不然就是程序违法,是无效的。
xx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x)x字第x号 申请执行人:xxxxx行 法定代表人:xxxx,该行行长 被申请人:xxxx,男,汉族,xx,女、汉族,住xxx。 xxx,男,汉族,xxx,女、汉族,住xxx。 xx,女,汉族,住xxx。 xxx行申请执行xxx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x)xx字第xx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本案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限期履行,本案到期后,被执行人家中无财产可供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院作出(x)xx字第xxx号执行裁定书中止执行。 二、在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xxx审判员xxx审判员xxxxx年x月x日书记员xxx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5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55人已浏览
2,65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