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 2、...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由区县(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书面征收决定,也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作出书面征收决定。社会抚养费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广东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53条:不符合本条例生育的,应按以下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一)城镇居民超过一个孩子的,夫妻双方分别以当地县(市、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一次征收3倍以上6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去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去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超过其部分必须征收1倍以上2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的超过2个孩子的,以超过1个孩子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超过1个孩子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超过2倍的农村居民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超过2倍的农村居民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1倍以上的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为基数,超过1倍的农村居民的社会抚养费为2倍以上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由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征收。 1、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 2、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征收。《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流动人口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 (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作出征收决定。
一、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其现居住地的,由现居住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按照现居住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二、当事人的生育行为发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户籍所在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三、当事人生育行为发生时,其现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最终发现的,然后首先发现其生育行为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当地的征收标准作出征收决定。当事人已经在一个地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不再因同一事实在另一个地方征收社会抚养费。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1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