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证人资格审查 民事诉讼的证人是指除诉讼参与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和代理人)之外,了解案情,并就自己的感知向法庭陈述事实的单位或者个人。谈...
开庭审理前如果有证人的话,证人需要在庭外等候。这个是法庭纪律的要求。一般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代理律师的,都会在庭前通知证人在庭外等候。当然,如果...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证人拒绝出庭的处理方法: (一)对拒不出庭作证的证人采取相应的法律制裁。 (二)对证人实施切实有效的司法保护。 (三)补偿证人出庭作证造成的经济损失。 具体补偿项目包括:误工费、交通费、外国证人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无固定工资收入人的劳动收入损失。 至于具体的计算诉讼法,各地可以参考本地区一般国家工作人员的出差标准,也可以根据本地区的生活水平制定特殊标准。 (四)加强公民法制和素质教育,提高其出庭作证意识。 在诉讼过程中,一旦证人拒绝出庭,对当事人的诉讼主张影响很大。 毕竟证人出庭作出的证言是直接的、言语的证据。虽然不能直接作为定案的证据,但也有一定的证明力。另外,如果提供的其他实物证据形成了证据链,实际效力不容忽视。 当证人拒绝出庭作证时,当人也可以考虑通过其他方式解决这个问题。
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指为说明印证本方主张,参加诉讼者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法庭作出决定允许本方证人出庭作证的程序。参加诉讼的任何一方都可以启动该程序。启动方式是由需要申请证人出庭作证的一方,以书面的形式,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至迟在证据交换时,向法庭提交申请出庭作证的证人名单,包括证人的身份、地址、联系方式,拟出庭作证的主要问题。合议庭的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对申请证人出庭一方提交的申请书及证人名单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不批准出庭的决定并对此决定负责。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均应以通知形式通知申请人。批准证人出庭的应以出庭通知的形式告知证人。该程序作上述规定,目的是使法庭能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安排开庭的时间、地点、人员,以保证案件的审判活动能顺利进行。诉讼的各方最了解本方的主张,了解本方证人的情况,了解其证言的证明力,对传谁到庭作证,也最有发言权,故如果申请证人出庭则必须由他们提供证人名单。但是否批准并通知证人出庭的决定权在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依据该证人证言是否与案件事实有直接联系,是否是本案审理的重要证据,以及证人的年龄、身体状况、作证能力等方面作出决定。
1、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10日前提出; 2、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如果予以准许的,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承担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3、证人出庭后、作证前,审判人员要告知其作证的权利和义务; 4、证人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必要时,可以让证人相互进行对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93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1,230人已浏览
14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