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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可以通过协商由一方接受夫妻共有的全部股份,另一方分得其它夫妻共有财产。但在公司股东仅为夫妻二人的有限公司中全部股份由一人持...
1、女方出资20%资金就应当持有20%股权啊,没有股份是什么意思? 2、个人财产、公司财产是分离的,公司的财产不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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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回答是:夫妻双方可通过协商的方式处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要将公司股份转让给未持有公司股份的配偶或将公司股份转让给第三人的,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必须经过公司一半以上股东的同意方可进行。如果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的,夫妻双方可分割相应的股权折让款。如果半数股东既不同意转让,又不愿意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配偶或第三人可以成为公司新的股东。 如夫妻双方无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需要法院处理时,法院一般会将根据出资情况、公司的经营状况(赢利或是负债)等相关因素综合考虑后,将公司股份判给原持有一方所有,由持有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
夫妻离婚时,股权由双方协议分割。双方就转让股份和转让价格达成协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转让。协商不成或者市场价格难以分配的,人民法院可以按数量按比例分配。
如果你持有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夫妻双方都不愿意继续持有份,可以拍卖分割。此类拍卖依《公司法》第35条规定进行,将通知原股东作为竞买人参加拍卖会,如无股东参加,或参加的股东不能买定,则各股东对拍卖或成交价不享有优先权。夫妻双方平均分割拍卖价格。《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出资,不购买转让出资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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