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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强险范围内的,保险公司互赔。不用区分责任垫付。交强险外的部分,需要全责方支付。否则无法结案。如果对方不支付,无责方可以向事故地人民法院递...
因为对方不想付钱给修理厂,所以提车时只能先垫付,这没错。但现在你有权要求对方付了钱再给他单据,这样符合常规做法,在法律上也有据可查,对你也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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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并没有规定全责方必须垫付修理费,但是对于需要抢救的,抢救费用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其他费用可以协商赔付,协商不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包括车辆、物品、设施等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原则上应当是进行修复,对于无法修复的则采用赔偿来弥补损失。对于没有重大人员伤亡的情形,双方对于损失是可以协商解决的,但是协商后也不排除反悔的可能。机动车一般都是购买了交强险的,所以造成交通事故会由交强险先行赔付,但是交强险只赔对方不赔自己,并且交强险是有赔付上限的,并不是全部都会赔。因为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所以需要向你询问一些信息才能进一步确定。 需确认的问题:事故是发生在浙江-台州吗?车辆有没有被交警扣押了?事故有没有涉及到人员伤亡?有没有关于车辆折旧费、财产损失的评估报告?
法律并没有规定全责方必须垫付修理费,但是对于需要抢救的,抢救费用一般先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其他费用可以协商赔付,协商不了只能通过诉讼解决。《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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