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遗嘱继承不可以适用代位继承。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
可以。如果公证遗嘱没有备注其生效条件,在被继承人死亡之时起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4、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遗嘱是否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自行决定,法律没有强制要求,也就是说,遗嘱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 遗嘱不以公证为其有效的条件,自书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一样是有效的。并且遗嘱共五种形式,自书遗嘱是其中一种,合法有效。但是经过公证和律师认证的遗嘱效力较高。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0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6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