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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
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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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若机动车主方全责:公司不用出医疗费用,因为伤者可以向机动车主赔偿; 2、若机动车主和员工:如员工是在上班时间内出险(即工伤),员工与机动车都有责任,都要承担医疗费用(按交警责任认定的比例承担),即公司也需承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如不是在上班时间内,公司可以不承担医疗费用(公司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保险的,可由公司代员工索赔) 3、若员工全责:员工需要承担一切的费用,如员工是在上班时间内出险,公司即需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如不是在上班时间内,公司可以不承担医疗费用(公司为员工购买了意外保险的,可由公司代员工索赔)
没有赔偿顺序的规定,但因为第三方车辆肇事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保险机构不赔偿医疗费用,即使先行支付了医疗费用也要从肇事方追偿。《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交通事故的赔偿金当然是给受害者本人,与医院没有关系。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赔偿受害者本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受害者致残的,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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