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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如何撤案,由公安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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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案后如何撤案,由公安部门按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执行。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调查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没有犯罪事实的;(二)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三)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四)特赦免刑罚;(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调查,发现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不是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当终止相关犯罪嫌疑人的调查,继续调查案件。
没有立案的案件不存在撤销,只有在立案后出现法定情形的,才可以撤销案件。《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是的。根据我国公安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程序的有关规定,立案后,没有犯罪事实,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犯罪,或者已经过期限的,应当撤销。这取决于自诉案件或者公诉案件。公安机关的立案调查是国家行为,而不是私人行为不是私人调解,私人不得干预。属于自诉案件的,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可以在宣告判决前与被告和解或者撤回自诉。公诉案件,如已立案,必须经公安机关调查,公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后,决定撤销案件。受害人可以对刑事附带民事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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