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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起诉离婚当事人也需要到场,第2次起诉离婚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场的,可以缺席判决;有正当理由不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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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诉讼离婚一方不到场,人民法院是可以对案件进行缺席判决的。缺席判决和对席判决是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需要遵守人民法院的判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依据你所起诉中是否含有财产以及财产的多少来确定。具体如下: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1元至311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1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1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1元至311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1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1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第一,符合《》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损害赔偿请求必须与提起诉讼同时提出,也就是在诉讼请求中要明确提出,由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一并作出裁决。由于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时已将与当事人相关的权利义务书面告知了当事人,原告不提出请求的,视为为对权利的放弃,并丧失请求损害赔偿权。原告在离婚诉讼中即使提出了损害赔偿请求,但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则当事人的请求权因丧失了存在基础而不能得到支持。第二,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同意离婚,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损害赔偿;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第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而在二审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在离婚后1年内另行起诉。承担离婚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只能是实施法定违法行为并导致离婚的过错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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