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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用发票; 2、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 3、个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应税服务,不能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申请代...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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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是跨月了才发现发票开错,召回原发票重开。可以是销货方提出,也可以是购货方提出。以下是之前在网上看到的操作步骤,可供参考。 红字发票申请单开具操作 1、进入开票软件后后点击“发票管理”,在屏幕最上面一行菜单栏点击“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填开”。 2、如您是销方,请选择二、销售方申请,理由根据您的情况来选择:因开票有误购买发拒收的:指的是您的发票已交给过购方,购方退回来的(同时让购买方出具购方证明);因开票有误尚未交付的:指的是您自己发现此发票开错了等原因,还没有交给购方的情况。 如您是购方,请选择一、购买方申请,如选择已抵扣,发票代码和号码不需要再填,直接点确定即可;如选择未抵扣,再选择相应的原因。 3、根据实际情况开具,并在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界面输入联系电话和申请理由。 4、将该申请单打印出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5、将电子申请单导出至U盘根目录:操作方法(发票管理→红字发票申请单→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红字发票申请单填开的月份,选中要导出的申请单,点上方的“导出”按钮,根据提示并选择U盘的路径。 6、将已盖公章的两份纸质申请单、存放电子申请单的U盘及相关资料(具体咨询所属税务局)带至所属税局审批。 7、如审批通过,拿到税务局开出的红字发票通知单后即可开负数发票(具体操作如下): 开具负数发票的操作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填开,调出一张空白发票,在票面点击“负数”按钮,选择“直接开具”,输入两遍16位的通知单号(在通知单的右上角),按照通知单的实际情况输入对应蓝字发票的代码和号码(若通知单上没有则不需要输入),点击“下一步”弹出相应提示,核对信息无误点击“确定”后即可到票面上,再次检查无误即可打印发票。
个人公司非一般纳税人去税局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方法: 1、须填制《地方税务局代开发票申请表》一式二份,申请表的内容应包括发票所需的物品品名(或劳务服务项目)、单价、金额等基本要素;申请表式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自行设计。 2、同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携带); (2)经办人合法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劳务合同、租赁合同或接受劳务方的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4)纳税人委托代理人代其缴纳税款的,应提供委托代缴税款证明材料。
个人除其他个人之外可以向所属国税部门进行代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九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4】153号)规定,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时,可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因此,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其他个人不得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个体工商户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流程如下: (1)携带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一份; (2)法人身份证身份证件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一份; (3)购销双方的合同或者证明,须加盖公章; (4)个体工商户公章; (5)到所在地国家税务机关,进行叫号排队,等候工作人员的处理; (6)等叫到号时,将1-4资料递交工作人员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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