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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具体分析: 第一,若是转让方不愿意为股权转让溢价缴纳财产所得税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第二,若...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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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自愿公平原则,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股东也同意这一点,该协议自签订之日起成立并生效。另外,股东转让出资虽然需要进行股东变更登记,但对于股权转让协议,法律议必须登记才能生效,股东变更登记是股东变更的公示方式。未登记只使股权转让原则上对公司以外没有法律效力,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本身的效力。该协议对股权转让各方仍有法律效力。因此,股权转让协议与工商登记不一致并不影响其效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可以有以下办法:(一)受让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股权转让协议有效并强制转让,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根据生效判决变更股权登记。(二)受让股东也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等变更文件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履行变更登记职责。
1.股权转让协议和工商登记不符,当事人可以及时申请公司登记机关变更登记或者更正其错误。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公司应当依照前款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改变姓名或者名称的,应当自改变姓名或者名称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这种情况,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应具体分析: 第一,若是转让方不愿意为股权转让溢价缴纳财产所得税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应当认定无效。 第二,若工商局不接受复杂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是必须使用工商局提供的格式文本,应当以双方实际履行的《股权转让协议》为真实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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