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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卖方违约时,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对于违约方确确实实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而给对方造成的...
1、二手房卖方违约责任有: (1)继续履行。 (2)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等。 (4)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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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二手房买卖过程违约,主要有以下几种: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上面提到的1、2两项属于逾期履行义务的违约行为,3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本违约行为,4、5属于履行义务不当或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包括以下几种: 1、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 2、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赔偿损失; 4、按照合同约定给付违约金。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二手房卖方违约责任: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向买方支付违约赔偿金;买方拒绝行使二手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该合同。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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