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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营养费问题,以广东为例,一般要有医嘱载明,为“加强营养”字样,法院判决一般为一个伤残等级1000元左右,即十级伤残1000元,九级200...
1、营养费是为了恢复健康而必须的费用,它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水费等。在当今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品质,广泛重视营养的补充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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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寻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知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必要以寻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增补而付出的费用。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必要增长营养的情况: (1)外伤或手术时出血较多者(一样平常要400毫升以上); (2)年老体弱受伤较重者; (3)消化体系功能停滞者,如胃肠部分或悉数切除、肝脏破裂或部分切除、胰腺破裂或部分或悉数切除; (4)其他缘故原由致消化吸取功能停滞者; (5)不能正常进食,必要鼻饲者,如休克、植物人、晕厥; (6)较大面积烧伤者。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3、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4、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1、最后的赔偿费用还需要上诉法庭,根据法院的判决结果来进行赔偿。治疗期结束后,后续需要做恢复的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要另行上诉,陈述实际的情况,按照法庭的判定索要赔偿。但是医疗机构出具医疗期后必然会发生的后期遗留问题,会产生其他的费用,肇事者应该一次性赔偿治疗费用和后期恢复的费用。 2、受害者医疗费用:医疗机构出具相关证明,肇事者要根据医疗机构给出的证明开好了进行自已赔偿,或者现在每个车主都要上各种车辆保险,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时,保险公司也要根据这些证明做出赔偿。 3、误工费:指受害人在受伤治疗这段时间本来可以工作挣钱,但是由于治疗期间无法工作而损失的经济。误工时间的判定依据需要以医疗机构治疗受害人的实际时间为准。受害人治疗期结束后出现伤残情况,误工的时间延长到伤残鉴定的前一天。受害人的误工费还要根据收入证明,有的人有固定工作的,按照工作应得实际报酬赔偿,没有固定收入,例如司机、作家等,根据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也可以参照当地普通职工一年的平均出入计算。 4、护理费:受害人在治疗期和康复期需要护理人员,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护理费计算方式按照每月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护理人员是亲属或者是朋友,按照护理人员实际的损失赔偿。雇佣护工的按照护工的实际工资支付。一般情况下,允许有一个护理人员。但是如果受害者受伤严重,一个护理人员无法完全照顾,可以申请增加护理人员,但是通常都要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才能申请。 5、被扶养人生活费:是指受害人具有抚养未成年人和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的义务,因为受到交通伤害,自己无法履行这些法定义务,肇事者要赔偿受害者一定的经济补偿。被抚养或者赡养的人两个以上的,赔偿的金额要看当地上一年平均城镇的消费水平。这类交通案件的受害者在治疗期间,对自身产生的费用进行计算。在赔偿时,要求这类交通责任人和保险公司对自身的交通伤害进行赔偿。如拒绝赔偿的,可以收集案件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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