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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
调解离婚债务一方债务需不需要另外一方偿还要根据情况确定。 1、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不需要另一方偿还; 2、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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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一般不需要偿还。但如果该债务由另一方追认,或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应当共同偿还。
1.需要偿还借款。 2.根据法律规定,不属于共同债务的情况有两种:1、债权人与夫或妻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的,这种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在婚姻期间约定各自所得归各自所的,债权人明知债务夫妻有该约定的,还向夫或妻一方提供借款等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应属于个人债务,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当然,债权人明知的证据由夫或妻提供证据证明,否则,还属于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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