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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是可以评估,不过有几点要确定,面积、权属等。这个必要的条件没有,就无法进行评估。认定是违章建筑,无权主张拆迁补偿。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
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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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案。立案就是执法部门对于发现或接到投诉、举报等事实或者材料后,认为有违法事实发生或存在并需要追究法律责任时,决定把它作为行政案件进行查处的一种活动。 2、调查。在调查中,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个人。 (2)调查人员要主动出示执法证件。 (3)在被询问以及在签署笔录时要谨慎。 3、决定。 (1)告知,听取陈述、申辩。这个主要是保证被处罚人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听证。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4、处罚决定书的送达和执行。执法机关如果决定要进行处罚,会作出并向被处罚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是由建设部发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与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联合主编的中国的绿色建筑评估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用于评价住宅建筑和办公建筑、商场、宾馆等公共建筑。《标准》的评价指标体系由高到低划分为三星、二星和一星,包括以下六大指标:1、节地与室外环境;2、节能与能源利用;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室内环境质量;6、运营管理(住宅建筑)、全生命周期综合性能(公共建筑)申报时期:在规划,请设计院设计时就可以申报。申请流程:申报单位向绿标办提出申请,完成注册,填写并提交申报材料,形式审查,缴纳评价费,专业评价,专家评审,公示。申报材料:包括申报项目的申报书、自评报告和证明材料,具体准备材料很多,包括土地使用证,立项批复文件,施工许可证等。
违法建筑能强拆。如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1、不论多长时间违章建筑都不能成为合法的,都会被强拆。 2、违章建筑查报人员遇有违反建筑法规之新建、增建、改建、修建情事时,应立即报告主管建筑机关处理,并执行主管建筑机关指定办理之事项主管建筑机关因查报、检举或其他情事知有违章建筑情事而在施工中者,应立即勒令停工。违章建筑查报及拆除人员,于执行职务时,应佩带由直辖市、县(市)政府核发之识别证;拆除人员并应携带拆除文件。 3、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于接到违章建筑查报人员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实施勘查,认定必须拆除者,应即拆除之。认定尚未构成拆除要件者,通知违建人于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依建筑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补行申请执照。违建人之申请执照不合规定或逾期未补办申领执照手续者,直辖市、县(市)主管建筑机关应拆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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