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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二条 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约定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并交付相应的工作成果。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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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义务如下所述: 1、承揽人保管义务。 承揽人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承揽人保密义务。 承揽人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四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五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承揽人在进行承揽工作的过程中对他人或自己造成损伤后的责任划分,取决于定作人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劳动纠纷律师网相关律师。
(1)按约定提供材料义务。(2)及时检验和不得擅自更换材料的义务。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3)及时通知义务。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因定作人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4)接受定作人监督的义务。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5)妥善保管和保密义务。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一、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下面主要把承揽人的义务按照法律的规定,归纳如下: (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未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不得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3)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 (4)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按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5)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该工作成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如有关质量证明; (6)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7)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在承揽人占有期间毁损、灭失的风险,由承揽人承担,但不可抗力的除外; (8)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9)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承揽人能否将工作交由他人完成(1)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2)当事人对此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4)未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5)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6)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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