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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同房百产是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的。 2、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3、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度...
1、在办理房屋过户的时候,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证局进行公证。 2、根据《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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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办理房产证过户手续、费用以及流程如下:1、工本费:居民住宅每套80元,如有共有权证增收工本费10元/本2、契税——1.5%(非普通住宅3%)3、印花税——0.1%4、营业税——如果房产证下发不满两年的,需要交纳成交价格5.5%的营业税。已经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交,非普通住宅缴纳出售价格与购买价格差额部分5.5%的营业税。二、依据《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四条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三、依据《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自书人只能处分自已的一半,另外一半属于夫妻的另一方,这样的自书遗嘱部分无效要是婚后取得的房子,无论房产证是谁的名字,他没有处分的权利,对于该部分的处理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与登记名字没有关系。因此,根据法律规定
1、共同房百产是可以过户到一人名下的。 2、夫妻双方都同意,一起到房产所在地地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3、即便过户到一人名下,即房产证上只有度一人的名字了,也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家庭法律上夫妻还是各享50%产权。 4、如果一人的部分知产权转让给你,共有人须出具同意转让的证明,按买卖房产缴纳税费道。但是办理赠与手续就可以减免买卖产生的税费。 5、办理赠与手续的步骤。对方写赠与书,版去公证。你拿着赠与书、公证书、产权证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缴纳过户手续费和房屋所有权证登权记费,各地区收费不同,同时要有共同房产人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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