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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登记证补办需要以下手续: 1、就业证号查询。 2、遗失登报声明。 3、补办。 失业登记证补办需要以下材料: 1、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一份;...
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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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如实提供本人相关信息,并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户口簿。 3、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4、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5、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应提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 6、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它材料。 7、《再就业优惠证》未上缴的,应将原件上缴。
办理失业登记的手续一般要求是: (一)区(县)劳动局失业保险机构接到失业人员档案后,依据其档案记载和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核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及标准。 (二)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以内,必须到本人户口所在县市区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失业登记。 (三)办理失业登记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失业职工从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后的次月起,就可按月持本人《失业证》、《居民身份证》,到本人户口所在城镇劳动部门领取失业保险金。
1.登陆当地的社保局网站,录入个人账号、密码进入失业登记申报页面。 2.点击【劳动就业】-【失业登记申请】,进入失业登记信息录入界面; 3.分别填写失业登记信息录入、人员信息录入、家庭成员、学历记录、工作经历、材料上传、联系人信息等内容; 4.点击【提交】,等待受理结果; 5.受理通过后,点击【失业登记进度及结果查询】,查询受理情况并点击【打印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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