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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
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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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遗产继承手续如下: 1、如根据遗嘱继承房屋,可先到公证机构办理继承公证; 2、到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过户登记; 3、提交变更登记申请表、遗嘱、房产证等需要的材料; 4、审验通过后,如符合登记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首先要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然后提交以下这些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2、被继承人《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关系证明。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四、承办公证员对《公证申请表》和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申请人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 五、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房产继承的手续: 1、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2、准备好死亡证明,继承人身份,房屋所有权证书等材料; 3、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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