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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包括,不同的定义?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法律行为。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两种形式。吸收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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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是指公司通过产权交易获得其他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实现一定经济目标的经济行为;并购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独立企业,公司合并形成企业,通常由一家优势公司吸收一家或多家公司,并购一般是指合并和收购。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单独企业合并形成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两者的区别在于:第一,收购属于并购形式;第二,并购除收购外,还可以采用合并,也称为吸收合并,是指两家独立法人合并和合并公司,通过合并、财产、债权、债务等权利义务转让给并购公司,合并公司需要相应的公司变更登记;但收购是指收购方获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目标公司的法人资格不可避免地消亡。
合并是指两家以上的公司根据合同和法令合并为一家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创新合并两种形式:前者是指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中,其中一个公司因吸收了其他公司而成为存续公司的合并形式,后者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合并创建了一个新的公司兼并通常是指一家企业以现金,证券或其他形式购买取得其他企业的产权,使其他企业丧失法人资格或改变法人实体,并取得对这些企业决策控制权的经济行为。合并是合并的形式之一,与我国《公司法》中的吸收合并相同,是指某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生存,被吸收公司解散。
该问题提到的“兼直兼并”和“纵向兼并”,是一种学术用语,多用于企业在兼并的过程中。当兼并企业的产品处在被兼并企业的上游或下游,是前后工序,或生产与销售之间的关系,则称这种兼并为纵向兼并,又称为“垂直兼并”。同时,兼并处在最终需求者方向的企业时,称为“前方性纵向兼并”;兼并处在原料阶段方向的企业称为“后方性纵向兼并”。这种形式的兼并一般是想控制某部门,行业的生产及销售全过程,从而获得一体化的效益。另外,纵向兼并的基本条件是,被兼并企业的业务能与兼并企业的业务相互衔接。纵向兼并的目的主要是,为了提高经济协作效益,是一种经营单位向其产品的加工和销售各阶段的延伸。纵向兼并可能是兼并投入要素或原材料的生产企业,也可能是兼并最终生产和销售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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