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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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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或者是施工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 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在一些地方出现管理混乱,有的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一些建设单位在工程发包时故意压低价款,从中索取回扣;一些承包商、中间商也大捞好处,肆意增加工程非生产性成本;一些施工单位一味压缩工期,降低造价,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索贿受贿,贪图私利,置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于不顾。先后在辽宁、大连、四川德阳、湖北武汉、广东东莞和广州、深圳等地发生楼房坍塌、阳台落地、横梁断裂等一连串重大建筑工程恶性事故。1997年3月25日,福建省莆田市江口镇发生一栋集体宿舍楼坍塌,致31名女工无辜死亡。据1994年有关统计,我国大中城市住宅工程合格率仅为81%;1995年对六大省会城市进行抽样检查表明,房屋结构工程质量的合格率仅为81.94%.这意味着,约1/5的房屋存有隐患。刑法修订时增加关于建筑工程事故犯罪的规定,对于依法惩处这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员、治理建筑市场的人祸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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