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金融租赁应当建立严格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其关联交易应当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
金融租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银监会批准,可以向申请破产:(一)不能支付到期债务,自愿或要求申请破产的;(二)因解散或被撤销而清算,清算组发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金融租赁的重大关联交易应当经董事会批准。重大关联交易是指金融租赁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5%以上,或金融租赁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金融租赁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10%以上的交易。
金融租赁公司应当遵守以下监管指标的规定:(一)资本充足率。金融租赁公司资本净额与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不得低于银监会的最低监管要求。(二)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承租人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三)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单一集团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四)单一客户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一个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30%。(五)全部关联度。金融租赁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全部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50%。(六)单一股东关联度。对单一股东及其全部关联方的融资余额不得超过该股东在金融租赁公司的出资额,且应同时满足本办法对单一客户关联度的规定。(七)同业拆借比例。金融租赁公司同业拆入资金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0%。经银监会认可,特定行业的单一客户融资集中度和单一集团客户融资集中度要求可以适当调整。银监会根据监管需要可以对上述指标做出适当调整。
金融租赁因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的,其清算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10人已浏览
373人已浏览
616人已浏览
3,42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