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夫妻一方死亡财产的分配:如果其配偶还健在的,首先分割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作为健在配偶的个人财产。剩余的一半同去世方的个人财产作为其遗产由配偶...
夫妻一方死亡的婚前财产应当按照遗嘱作为遗产分配。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 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有合法有效的遗嘱,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律规定继承,法定继承中有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在我国,财产继承制度中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主要的继承方式。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如果没有留下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的,或者是遗嘱、遗赠及遗赠扶养协议依法不能认定的,适用法定继承。所谓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这种继承只是在没有遗嘱时发生法律效力,故又称无遗嘱继承。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义务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婚姻法》也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等同于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因此在本案中,秦娜和三位继子女均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他们对宋玉涛遗留的财产均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三位继子女以父亲去世后留下的房产系亲生父母共同财产为由拒绝继母继承的主张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另外,《继承法》第13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进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基于上述规定,秦娜在继承宋玉涛的遗产时,不仅可以要求与三位继子女同等的继承份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予以照顾,适当多分。
如果死者留下了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由其他人继承、没指定配偶继承:配偶不能再继承婚前共同财产中的另一半或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死者没有留下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883人已浏览
490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