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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的地方不影响将来户口投靠。 将来你要入户随夫,需要你们的结婚证明以及你现在所在街道村委会的证明及你本人户口薄和身份证;你丈夫的户口...
1.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结婚证上的姓名。 2.当事人因为姓名变更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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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婚证需要当事人双方出示身份证和户口本,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而办理身份证是需要凭户口本才可以办理。所以,当事人需要先补办户口本,或开具户籍信息证明,再申请补办身份证。然后凭补办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证明,去申请办理结婚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不能协调解决的,可凭公安部门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你以为政府各部门是各自工作,独立办事啊,那样可不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们是互相配合,保持一致,只要涉及到家庭或者是户籍管理方面,就必须和户籍登记保持一致,即公安机关登记是谁家,就用不着土管部门的档案了,相反他们的档案应该与户籍登记保持一致,即他们可以自动变更。有违法行为就是依法处理了,是另外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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