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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如植物人状态;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
负责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原则上聘请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建立专家库;当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专家不能满足建立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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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 医疗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人员诊疗护理过失,直接造成病员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 医疗事故分为三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死亡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严重残废或者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病员残废或者功能障碍的。 在诊疗护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医疗事故: (1)虽有诊疗护理错误,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功能障碍的; (2)由于病情或病员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的; (3)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的; (4)以病员及其家属不配合诊治为主要原因而造成不良后果的。
医疗事故等级划分如下: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伤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死亡、严重残疾; 二级医疗事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严重功能障碍; 三级医疗事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 四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明显人身伤害的其他后果。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参与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所需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按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配偶及直系亲属的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按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 第五十二条医疗事故赔偿费用一次性结算,由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分级标准是医疗事故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规定,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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