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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业税钩改制的账务处理,(一)明确了改制中资产评估增值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由于改制前后,资产权属未发生变化,也没有发生实际交易,资产评估增...
财政部财企2002313号文规定:改建企业应当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对各类资产以及债权债务进行全面核对查实,编制改建日的资产负债表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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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的折旧按递延税款处理。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递延税款(评估增值额×所得税税率) 2、计提折旧、使用或摊销,结转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其应交的所得税: 借: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第二种方法:企业选择按评估价值计提折旧,增值部分的折旧在纳税申报时做纳税调整。 1、将评估价值入帐时: 借:相关资产评估增值额 贷:资本公积。 2、纳税时,调整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调整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 有条件的企业,也可以按照每一项目的实际增减值情况逐项调整。 第三阶段:改制评估基准日至改制完成日利润增减值的会计处理。
1、应收款需要核销的,是要报税务局批准的。 2、改制有收益,应该按所得税有关清算规定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3、改制企业不与税务局联系、报告,会留下许多后遗症,以后谁接手谁痛苦,比如以前年度的欠税、今后查补以前年度的税款问题等。
集体企业改制时,应当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投资归谁所有,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划分归属,界定产权。 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从优化股东结构角度考虑,一些企业会将存量资产量化后转增自然人股东的股份,也就是说如果原所在的企业原来是集体所有制,后来进行股份制改造,作为企业的一员,自然会得到一些企业的股份。然而这些股份不能以现金的方式发给企业员工,而是把企业的所得资产,如地皮、厂房、设备等,划分成股,然后分配给每名职工的资产。那么,这个时候就会产生员工个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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