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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告诉你出生证明丢了怎么办。 遗失《出生医学证明》要求补发,应向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委托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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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遗失或者因被盗等原因而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其父母或监护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生婴儿家庭的户口簿以及原签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的证明材料,到父母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或受委托的县级妇幼保健机构)申请补办即可。
《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专用章。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第九条
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妇幼保健所申请补发,需要提交如下材料:(1)原《出生医学证明》签发单位提供新生儿医学记录及原《出生医学证明》编号的证明。(2)登报声明旧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作废。(3)未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需当地户籍派出所提供孩子的未落户证明。(4)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由于各地对于补办出生证明的规定不同,具体如何办理建议咨询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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