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1、在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并填写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2、提供记载出质人姓名、姓名及出资额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复印件...
股权质押不可以不办理登记。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质押登记 A、所须材料: 1、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申请书; 2、质押双方出具质押登记声明书; 3、质押合同及公证书; 4、双方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5、双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双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8、出质方股权登记托管卡原件; 9、出质方如是法人机构的,须出具董事会同意出质的决议; 10、出质股份如是国家股的,须出具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质押的批准文件。 注: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B、操作流程: 质押双方持上述文件到托管部。托管部收取手续费。办理质押冻结。出具质押冻结证明书。
以股权出质的,质权自登记时设立。根据上述规定,股权出质登记是质权的生效要件。 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股权质押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人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出具的出质人持股证明;(三)股权质押合同;(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五)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六)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