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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农民享有的土地补偿知情权,表现为征地公告发布后,国土部门以公告形式通知征地农民土地补偿标准、金额配置补助费的基准、金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
农民拒绝征地的,可以先和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如果还是拒绝征地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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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期间,被征地农民有权发表不同意见,可以要求开庭 征地补偿配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征地农民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法协调的,由批准征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如果承认征地机关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其裁决可依法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可申请国务院作出最终裁决,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1、如果为合法征地,应当由省级以上政府审批,政府在审批时同时批复土地征用方案,批文下达后,县级政府应当根据土地征用方案制订征地补偿标准,政府应当公示该标准,被征地人有异议的可申请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裁决; 2、如果为非法征地,则补偿安置标准由被征地农民与政府协商确定,协商不成被征地农民可以拒绝。 现你的情况描述不够全面,如需具体咨询或帮助,可与我联系面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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