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依据我国债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等。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
1.依据我国债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等。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依据我国债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包括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等。 2.《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九条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股东承担连带无限责任的企业属于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另外,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被盗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车辆买卖未过户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分期付款买卖情况下的责任承担。 雇员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主的责任承担。 出租或有偿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无偿出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车辆被质押、被修理保管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机动车挂靠情况下被挂靠人的责任承担。 肇事者擅自驾驶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 法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批复规定:“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所有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所有人无过错且对机动车不享有“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故其不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更名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认为:“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既不能支配该车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 车辆买卖合同成立并交付后,虽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但不阻碍车辆所有权的转移,只是违反相关行政法规、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故原车主不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69人已浏览
722人已浏览
337人已浏览
6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