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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是监外执行程序的一种,具体操作过程为:(1)对需要作保外就医病残鉴定的罪犯,由所在分监区召开全体民警会议,根据法律规定条件,集体讨论...
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的通知,已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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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是指已经判刑的罪犯,未决犯依法不能办理保外就医,但是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外就医是针对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此,在法院没有判决前,不存在保外就医,如果确有重大疾病,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对重病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即根据罪犯病情,保外就医时间为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警察检查或发函调查。如果病情基本痊愈,应及时监禁。;如病情尚未好转,需继续治疗,应依法办理延长保外就医手续,每次可延长半年至一年。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许多地方存在着保外就医罪犯到期未及时收监,长期滞留在社会上的情况。超过保外就医时间的,应当计入罪犯执行刑期,超过期间重新执行是不合适的。超过保外就医期限的,不计入保外就医制度执行刑期的。《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罪犯不计入执行刑期。保外就医罪犯应当由罪犯所在地公安机关监督检查。保外就医期间应计算在刑期之内。如果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继续执行剩馀刑期;如刑期已满,则按期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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