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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拘留所,通常开庭时间为2-三个月左右。一般检察院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法院安排开庭。检察院的审查时间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确定。根据《刑...
时间不定,通常需要5-6个月左右的时间,特殊重大案件可能出现延期的情况,时间会更长。刑事拘留是追究刑事责任的开始。37天是刑事拘留的最长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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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从拘留到最终判决的话,时限全部用完的话,可以差不多一年左右,若有需要,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跟进案件进程,代为会见、了解案件情况,代为办理取保,阅览卷宗,提供辩护,争取从轻、减轻处罚,视案件情况争取缓刑
开庭不会在看守所进行,而是在法院的刑事审判庭进行庭审。被告人在看守所关押,如果法院准备开庭,会在开庭10天以前,将开庭传票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传票通知的时间到法院参与庭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送达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罪名为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侦查阶段被行政拘留而待在看守所的,一般最长为14天,加上检察院决定批捕与否的7天时间,最长可达21天。如果被判处有期徒刑,剩余刑期在3个月以下,交由看守所执行的,则罪犯待在看守所的最长时间为3个月。参见《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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