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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或者为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两个特征:一是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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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的有:(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又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对第三人所负的债务;出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所借款项并非用于家庭生产经营或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个人债务。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ask.com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周六
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债务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夫妻双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表示负债。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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