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
可以和对方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起诉解决,对于共同财产,可以平均分割,对于孩子抚养问题,可以协商,如果协商不了,由法院按照有利于孩子成长...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近日,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审结一起特殊的“离婚”案件,说该案特殊是因原被告未经办理结婚登记,法院按离婚办理。 本案的原告A和被告B,于1990年12月未办结婚证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同居生活时,A未达法定婚龄。 后来双方感情破裂,不能和好,要求离婚,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未完全协商一致,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呢?经法院审查核实,原被告于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二人的婚姻依法属事实婚姻,告知其可作为离婚案件起诉。A当即起诉,法院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当即立案,当即办理受理、应诉相关手续后就地开庭审理,庭审中经做和好工作未果,二人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承担协商一致后达成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制作调解书下发当当事人,该调解书作用相当于民政部门的离婚证。 本案作为离婚案件受理的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五条“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首先办理准生证应该在女方怀孕之后,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管理部门领取相应的资料,并且在当地的派出所领取女方首次结婚生育的证明。 其次办理准生证一般要求提供男女双方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夫妻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和结婚证原件,如果没有登记结婚,可以先补办结婚证,补办好结婚证后可以办准生证,也可以办理协议离婚登记。
没有领结婚证,既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双方之间属于非法同居关系。若起诉到法院,法院以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立案审理。(1)协商处理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问题,并到律师事务所办理律师见证或者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以保存证据,防止将来再度发生纠纷;(2)若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由法院判决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2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345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