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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当事人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只能在本人的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凭本人的户口本原件申请领取,不能异地受理; 2、当事人...
可以异地补办。但是目前只有四川省、陕西省、湖北省,福建省,重庆市、贵州省、黑龙江省、安徽省、新疆区、广西区、广东等省市支持身份证异地补办.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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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可以在异地补办的。为了方便长期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群众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同时创造更加安全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应用环境,自2017年7月起,全国各地一开始全面实施异异地办理身份证政策。此外,异地办理身份证不增加制发证周期和任何收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对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异地居民身份证申请表》,缴纳证件费。其中,申请更换的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具体时间不确定。
丢失身份证可以在异地重新发行。处理流程如下:1、申请人本人在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现场收集指纹信息。2、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书人事费。其中,申请更换需要提交居民身份证,申请更换需要提交居民户口簿和居住证。3、异地受理点接受居民身份证的交换。收到申请后,立即将受理信息发送给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立即审查发行。4、居住地公安机关收到审查发行的制作信息后,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制作和验证发行,申请人收到收据收到受理点收到证明书。收到证明书的,收到新证明书时必须返还原证明书。5、依照《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自公民提交申请之日起60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缩短制发证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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