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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后尚需履行的程序是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另外股东名册变更后,公司章程也...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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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转让出资后尚需履行的程序是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另外股东名册变更后,公司章程也要做相应修改,同时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出让人与受让人签订转让协议后,受让人直接支付出让人已经缴付公司的出资额,不必再向公司重新入股。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双方应当通知其余股东并征得半数以上股东同意,才能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2、股权转让协议应当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的时间、股权转让款支付的时间、方式以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3、《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本流程是 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后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果涉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或外资企业,则更加复杂。 如果有需要,可再次咨询,但要详细叙述公司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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