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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后,是不能返还出资的。但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投资。股东不能随意地撤回投资,否则就会有抽逃出资的嫌疑,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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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出资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中,但公司及其他股东对你实际出资事实知晓,并通过允许你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向其分配红利等行为承认其股东身份的,可直接对你股东身份予以确认,无需再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此时你可以对外转让股权。即你需要先提出显明股东的诉讼再转让股权。 如你已经具备隐名股东身份,你是不能够直接要求退回股金的。当然如果你不具备隐名股东身份,你可以要求把出资转为债权,要求偿还。 当然能否退股,还需要看参考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后,是不能返还出资的。但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投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出资后,是不能返还出资的。但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份的方式收回投资。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份转让】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第一百三十八条【股份转让的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第一百三十九条【记名股票的转让】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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