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如果该残疾人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则遗嘱不能剥夺该残疾人的继承权,反之则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立遗嘱可以剥夺继承权。遗嘱可以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对于没有指定的人则是剥夺了其继承权。...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立遗嘱,取消残疾人的继承权,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七条,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赡养义务的,有继承权,此时可以立遗嘱剥夺儿媳妇的继承权。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立遗嘱剥夺父母的继承权。遗嘱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指定一人或者数人继承遗产,因此可以指定父母以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4人已浏览
89人已浏览
204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