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您还,夫妻双方离婚后,不论孩子判给哪一方,孩子的姓名权还是归夫妻双方共有的。如果派出所没有经过父亲的同意,办理了孩子的改名字业务,父亲那一方...
如果是这种情况,那么法院倾向于判决获得小孩抚养权的一方拿房屋,然后折价补偿另一方。房产证上有妻子名字其一定是有份额的,具体贡献多少要看结婚年...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1、写了你名字的房子你有一半的份额,你老公从你公公那里继承的房子份额你也有一半的份额(前提是你公公没有立你老公无份额的遗嘱)。 2、孩子的抚养权,以有利于小孩的成长为原则,要综合看双方的收入、居住条件、抚养时间等等综合考虑。 3、当然以上都是在法院判离的情况下才有,所以你应当尽量说服法官你们感情已破裂,且无法挽回的。
一、女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二、女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三、男方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 四,男方年纪偏大,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而女方却处于较好的生育期的。 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质问题可能会影响孩子成长的。 六、女方收入较低且工作不稳定,没有固定住所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6人已浏览
298人已浏览
573人已浏览
2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