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执收单位、缴款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
财政、价格、审计等部门和人民银行及其工作人员在政府非税收入管理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由监察机关或者任免机关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政府非税收入由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设立项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执收单位进行执收;执收单位不明确的,由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执收。法律、法规、规章对委托执收政府非税收入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执收单位不得擅自委托下属机构或者其他单位执收,但因特殊情况确需委托执收的,应当征得省财政部门同意。禁止委托个人执收政府非税收入。
执收单位、缴款义务人违反本办法规定的,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收单位应当按照财务隶属关系,向同级财政部门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经省财政部门同意实行政府非税收入委托执收的,由委托单位办理《财政票据领购证》。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7人已浏览
1,233人已浏览
247人已浏览
2,0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