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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拘留处罚书送达的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这四种方式。但因为有权作出行政拘留处罚决定书的都是行政违法行为所在地的公安部...
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 行政送达、公告送达等。 《《关于进一步加强民事送达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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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接送达:是指专门单位派员将诉讼文件直接交给收件人本人。 2、留置送达:是指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时,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放置在收件人或者代收人的住处的一种送达方式。 3、委托送达:是指当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收件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代为送达。 4、邮寄送达:是指直接送达文书有困难的,除了可以委托送达,还可以邮寄送达。 5、转交送达:是指对于特殊的收件人(军人,正在服刑的犯人),诉讼文件应通过有关部门进行转交的一种送达方式。
刑事拘留,一般24小时送达通知书。《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异地执行拘留的,应当在到达管辖地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第一百二十三条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因此,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登记管理机关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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