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法院财产保全申请需要以下材料:财产保全申请;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被申请保全的财产名称或者线索的说明;以及申请人提供的担保的...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申请财产保全,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是法院在审理给付案件的时候,为了保证以后可能的判决的有效执行,而在作出判决之前将当事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以保证后期的判决能够有效执行。一般需要当事人对对方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由法院审核是否执行。财产保全申请书的写作范本 1、开头部分标题:财产保全申请书当事人信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相关基本信息请求事项:表明需要向被申请人执行何种财产保全措施写明财产保全总金额:必须写上总金额,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如果无法准确计算总金额也应写上“相应价值的财产”,这是财产保全申请书中很关键也是很容易忽略的地方 2、正文部分需要写明以下内容:财产保全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相关申请证据,可以在后面以附件的形式。 3、尾部内容需要写明以下内容: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写上需要哪个法院审核和批准;申请人的签名或者是盖章;最后附上申请时间。 4、附加内容主要是相关的附录证据,其它担保材料,以及其它可能增强法院判决的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及其基本情况;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数额;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方式;申请理由。 2、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据;被申请人的明确地址或住所地,以及被申请人的开户银行及帐号等财产线索。 3、有效的担保手续。采用现金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现金。 采用实物担保的,应当提供与请求范围价值相当的动产或不动产。担保人应提交用作担保的实物的购买发票、产权证等证明该实物所有权的材料。 担保人必须书面向人民法院保证,在保全期间,对用作担保的实物,不转移、变卖、毁损、丢失,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用作担保的房屋、土地产权证等人民法院将依法裁定扣押。 采用保证人担保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担保书、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应加盖保证人的单位公章。担保书中应明确担保事项和担保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第93条中关于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的,可以在诉讼前或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做出保全的规定,在诉讼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应向本院提供下列资料:1、被申请人的户名、开户银行及帐号;2、需查封、扣押的物品的名称、存放地点、数量、价值及保管人;3、提供相当于财产保全价值的财产担保。如属第三方为申请人提供担保的,应由第三方提供担保书及相应价值的财产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连原告自己都不清楚标的物,法院如果乱七八糟的就开始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的话,人民法院都要为这种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况且,这种败坏司法形象的行为,人民法院绝对不会按照原告的要求随意胡来的。不明确标的物就起诉,这也是很荒唐的一种行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34人已浏览
305人已浏览
306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