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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延期的情形 简易程序的审限应准予延长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精神,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
一、离婚案属于民事诉讼案件。法律上没有规定从立案到开庭的具体时限,由主审法官根据工作安排,但不能超过规定的时限。一审普通程序审结期限是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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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简易程序不能延长,只能转为普通程序审理案件。普通程序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46条的规定,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要短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三条:当事人就适用简易程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认为异议成立的,或者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 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 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 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简易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简易程序是普通程序的简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时,简易程序未作规定的,适用普通程序的规定。已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可以根据需要转用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是与普通程序并存的独立的第一审程序,有自己的特点和适用范围。简易程序有以下特点:1.起诉方式简便。原告可以口头起诉。2.受理程序简便。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法院请求解决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及时审查,当即受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3.人民法院可以简便、灵活的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4.审判组织简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5.庭审程序简便,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开庭审理阶段和顺序的限制。审理期限短。简易程序的审限为3个月,且不得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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