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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
超生罚款通常都以个人的收入为基准的。根据以前的数据统计,北京市超生罚款的数额并不少。《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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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生罚款通常都以个人的收入为基准的。根据以前的数据统计,北京市超生罚款的数额并不少。《北京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据统计2008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472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0747元,北京市2009年超生罚款约为24万7千元。在北京关于超生的罚款规定: (一)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超生)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 (二)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 (三)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
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违法生育者或者违法收养者的夫妻双方实际总收入计算:(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城市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县(市,其中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按一年计算。具体征收标准如下,不足一年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依次增加三倍征收:农村居民实际收入低于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区)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以本乡(镇)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以本县(市,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三)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二)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达到规定的再生育年龄或生育间隔提前再生育子女的,每提前一年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四十征收;(四)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
法律依据是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标准参考如下 对夫妻双方分别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民族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生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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