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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
可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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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黄金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不包括以下品种:成色为AU9999、AU9995、AU999、AU995;规格为50克、100克、1公斤、3公斤、12、5公斤的黄金,以下简称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含伴生金),免征增值税;进口黄金(含标准黄金)和黄金矿砂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 2、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标准黄金(持有黄金交易所开具的《黄金交易结算凭证》),未发生实物交割的,免征增值税;发生实物交割的,由税务机关按照实际成交价格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3、纳税人不通过黄金交易所销售的标准黄金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
如果是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不能享受免税。如果是按季度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季度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可以按规定享受免税。
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兼营营业税应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的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免征营业税。根据上述文件,季销售额不超过9万,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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