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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于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案件的具体立案追诉标准包括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以及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刑法》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劣质药物、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起诉:(1)受轻伤、受重伤或死亡的;(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本条规定的"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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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劣药罪的四个要件包括以下内容: 1、客体方面 本罪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包括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 2、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销售劣药,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所谓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主要是指造成用药人残疾或其他严重后遗症,或因服用劣质药物而延误治疗,导致病情加重,造成危害、死亡等严重后果。 3、主体方面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 4、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上表现为故意,过失不能构成本罪。 故意内容分为两部分: 第一,行为人知道自己生产或销售的是劣药,生产或销售劣药的行为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第二,行为人对上述危害结果的发生采取放任理态度,即本罪只能间接故意构成。 销售劣药罪按以下标准量刑: 1、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 2、结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或者没收财产。 所谓劣药,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劣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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